• 索 引 号:370400/2025-01191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2025年行政执法决定公示(1.24)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2025年行政执法决定公示(1.24)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高公(城)行罚决字〔2025〕11号 山东一贯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期限备案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信息 2025年1月20日,兴城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山东一贯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银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作行政案件处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决定给予山东一贯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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