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信息分类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1 |
法定基础信息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安局 |
领导信息 |
本单位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信息 | |||||||
2 |
履职依据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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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及时发布本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规范性文件编号、文号、有效性和正文 |
公安局 |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和正文 |
公安局 | ||||||
3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结果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链接至政务服务网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安局 | ||
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 ||||||||
4 |
处罚强制信息 |
本级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本级政府部门做出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5 |
政府重要 工作部署 |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
每季度 |
政府门户网站 |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安局 | ||
6 |
重点领域信息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公开并及时更新本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 |
公安局 |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 ||||||||
事后公开 |
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执法结果信息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本市所有行政执法主体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数据统计年报 |
1月31日前 | |||||||
7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内容、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检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清单要素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 |
公安局 | |
抽查计划 |
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1月31日前 | ||||||
抽查结果 |
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决定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8 |
重点领域信息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服务 |
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有关的批准服务事项信息,包括各事项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公安局 | |||
9 |
治安管理 |
治安情况 |
本地区社会治安情况,主要公开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道路交通情况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
每月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安局 | |
预警防范信息 |
周期类或短期高发类治安、刑事、交通等方面的案件预警信息,发布有关案件打击整治概况或典型案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0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乡村振兴、绿色转型、减税降费、稳就业保就业、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开展有关政策文件的多形式、多角度解读 |
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小程序、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 |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 |
公安局 | |
11 |
互动交流 |
咨询建议类栏目的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和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安局 | ||
12 |
公众参与 |
重大决策 |
年度目录 |
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并视情增加决策程序、决策依据等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21〕1号 |
公安局 |
意见征集 |
发布决策草案全文、决策依据、解读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时限、征集渠道,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 |||||||
13 |
政府开放日 |
市政府及部门组织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安局 | ||
14 |
组织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公安局 | |
15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准确完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提供的网站或专栏链接可用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公安局 | |||
16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
公开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素准确、详细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市公安局 | |||
1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各级各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
县级以上部门于1月31日前公开,县级政府于2月20日前公开,市级政府于3月10日前公开 |
政府门户网站 |
公安局 | |||
18 |
组织保障 |
组织领导 |
工作机制 |
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调整情况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安局 |
工作机构 |
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责任人 | |||||||
19 |
业务培训 |
各部门业务培训计划及培训进展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公安局 | |||
20 |
工作推进 |
各部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
每季度 |
政府门户网站 |
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