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44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执法局第一季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市政园林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条例》的规定,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第一季度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保持畅通,程序受理、处理、答复等流程完善、便利,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第一季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认真参与全市全区的政务公开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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