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096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标  题:大雾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大雾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枣庄市气象台2024年01月17日11时45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目前,枣庄高新区、薛城区、滕州市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局部不足200米。预计今天下午,高新区、薛城区、滕州市的浓雾天气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大雾等恶劣天气的认识。大雾天气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各街道、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大程度地减轻雾害影响,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气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大雾天气预警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切实增强应对大雾引发突发事件的能力。宣传部门应组织媒体集中开展预警宣传,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有关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

三、切实加强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应对措施。各街道、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大雾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大雾天气防控机制,完善和实施科学的大雾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大雾天气预报信息和雾情发生的时段、路段和范围,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水域作业的管理力度,严格运营条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生大雾天气,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高速公路受影响路段视情采取限速、限行措施,通行车辆保持安全车间距。积极落实雾天交通事故救援联动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各街道、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大雾天气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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