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03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 标  题: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

(三)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内容保障。

(四)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杜绝泄密事故发生。

三、培训方式

采取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培训为辅的方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政民互动回应等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项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将根据工作进展,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实施,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确保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四、培训对象

应急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重要性,围绕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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