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006
  • 主题分类:执法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深化安全生产攻坚,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争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在危险化学品以及工贸领域,明确区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可在本计划之外制定实施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2.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凡处罚必从严”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督促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以及市、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以及行政执法决定、监督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督导。加强与各街道应急办监督检查计划的衔接,优化检查方案,分配检查任务,提升检查效能,按照区、街一体,分类分级执法的要求,避免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加大监督检查督导力度,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应急办推行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模式,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道应急办要结合自身监督检查计划,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等)进行执法抽查督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区应急局编制10名,在册人员13人。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57号)、《关于加强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和危化品监管工作力量的通知》(枣编发〔2021〕5号)和《关于调整市应急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枣编发〔2021〕75号)等规定,区应急局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2个,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执法人员2名。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区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2×80%≈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测算(500个)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天×2人=500个。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约需160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核查和处理1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

7.完成区管委会或者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6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约需192个)

1.机关值班工作日为122个工作日。

2.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1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10个工作日。

5.病、事假 1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25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约需148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60个)-非执法工作日(192个)=148个工作日。其中:

1.检查工作日(约需64个工作日)

检查约需:16家×2人×2次×1个工作日=64个工作日。

2.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工作日(约需84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按全年6起计算,每次需2人以上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法制审核、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案件处理呈批、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结案、案卷整理归档等约需7个工作日左右完成,约需6起×2人×7个工作日=84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局属有关科室。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监督检查企业16家,(其中含随机抽查企业3家)。具体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局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各街道应急办要积极配合区应急局执行好监督检查计划,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

(二)规范执法,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规定,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程序等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统筹安排,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局属各科室、各街道应急办要统筹安排工作计划,可结合集中执法、专项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要求适当做出调整或同步进行。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黑名单”、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整改。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四项作风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应急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注: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与本计划冲突时,本计划可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附件:枣庄高新区应急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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