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001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2023年第1期-寒潮、大雾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第1期-寒潮、大雾天气风险预警提示

枣庄市气象台 2023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27 分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 13—16 日我市将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 10~13℃,最低气温-8℃左右,出现在 16 日早晨。同时,13 日夜间到 14 日白天,将出现平均风力 4~5 级阵风 6 级的偏北大风。枣庄市气象台 2023 年 01 月 12 日 06 时 00 分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已出现能见度低于 200米的雾,预计今天早晨到上午,我市大部分区(市)将出现能见度低于 200 米的浓雾天气,局部地区能见度可能不足 50 米。请注意防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落实落细寒潮、大雾天气防御措施,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公安分局、国土住建局(住建领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交通和农业农村领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气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寒潮、大雾天气预警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切实增强应对寒潮、大雾引发突发事件的能力。党群工作部(宣传领域)应组织媒体集中开展预警宣传,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有关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

三、切实加强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应对措施。各街道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寒潮、大雾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寒潮、大雾天气防控机制,完善和实施科学的寒潮、大雾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和气象灾害发生的时段、路段和范围,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发生大雾天气,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积极落实雾天交通事故救援联动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要做好人员防寒、设备设施防冻等防范工作。严防因赶工抢产导致人员、设施、车辆超负荷运作现象发生。加大对建筑工地、临建设施的安全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各街道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寒潮大雾天气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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