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108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15日
  • 标  题:关于加强第12号台风“梅花”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加强第12号台风“梅花”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预计于14日下午至夜间在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登陆,登陆后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中心可能于16日凌晨进入山东,受其影响,过境期间我市预计将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按照省、市、区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为全力以赴做好各种防范准备,现就做好台风“梅花”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提高责任意识,迅速组织行动。台风“梅花”强度大,路径复杂,可能带来强风、暴雨、洪涝等灾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密切关注台风“梅花”发展动态,动员组织力量、迅速安排部署,科学防范应对,把各项防台风措施做深、做细、做实。

二、落实落细防御举措,严防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风险。城市运行安全领域,要深刻吸取全国一些地方暴雨灾害应对教训,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检查排查,提高对隧道涵洞、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风险排查和监测管控,切实防范自建房垮塌、空中坠物、城市积水、窨井盖缺失等安全隐患。要克服台风可能带来的多种风险碰头叠加的影响,加强对城市通信、供排水、燃气、电力等设施设备维护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确保平稳有序运行。针对常态化核酸采样点等防疫设施,要提前落实防御和加固措施。危化品领域,要加强危化品企业厂区内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管理,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规程,重点做好危化品储存区域等重点场所事故防范,确保安全防控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工贸领域,要紧盯重点环节、重点材料、重点场所、重点规程,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雨水管道、集水井、泵站等排涝设施有效运行,严防中毒窒息、触电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提前对塔吊等大型设施、高空设施等采取必要的避险加固措施,强化建筑施工作业现场临时住宿区、现场排水、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防灾保护,落实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规范,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交通领域,要加大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监测巡查和监控治理力度,一旦发现通行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拦、停、扣、报措施;严厉打击极端天气条件下,两客一危”、渣土车等特殊车辆“三超一疲”、违规装载等违法行为。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公共交通枢纽、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特种设备领域,要做好电梯、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管控,严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台风过境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国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险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妥善进行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准备,发挥专业优势作用,积极参与汛期安全生产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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