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191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 标 题: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民政部 |
第35号令 |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三、受理条件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来源 |
出具单位 |
业务分类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申报提交材料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备案内容说明(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申报提交材料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申报提交材料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五、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备案内容说明(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
当场 |
收件并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决定。 |
0个工作日 |
同意备案 |
六、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当场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机关受理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孙峰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四级调研员 |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审查与决定 |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决定。 |
2个工作日 |
同意备案 |
孙峰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四级调研员 |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