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172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22日
  • 文  号:枣高汛旱字〔2021〕 6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22日
  • 标  题:枣高汛旱字〔2021〕 6号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枣高汛旱字〔2021〕 6号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应对

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各大企业:

8月19到20日,我市已发生强降雨过程,据省气象局预报,22到23日,我市又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40-7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两次降雨间隔时间短,覆盖范围广,强度大、落区重叠度高,极易造成险情灾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硬性措施,区减灾委员会领导给予批示指示,要求严格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各项应急准备,严防大风强降雨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一、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次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科学指挥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应对措施,有效组织预防和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各街道、各村(居)社区、各企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防雷电、防大风大雨等各项防范,严格落实强降雨灾害天气应对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应急准备。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市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气象领域)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等监测频次,精准预报预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电子显示屏和农村“大喇叭”等方式,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有效发布预警信息。党群工作部(新闻媒体领域)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及时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要重点做好农村、偏远山区、旅游景区等地的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工作,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区公安分局、市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领域)、国土住建局(交通、住建、自然资源领域)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密切跟踪关注大风、暴雨、雷电、冰雹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动态分析研判各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灾害发生时预警及时、反应迅速。

三、突出重点区域防范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当前汛期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每个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1、住建部门(国土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巡查,加快破损围挡、过水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修复加固,确保安全。及时对在极端天气中受损的危旧房屋建筑采取加固修复措施。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高空作业,重点抓好防风、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要牵头组织并会同三个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房加固、危房住户人员的紧急转移,确保不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自然资源部门(国土住建局)要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重点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巡查和排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在建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安全监管,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4、水利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重点堤段、河道水道、病险水库、淤地坝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确保不堵塞、不溃堤、不垮坝。要强化水利工程巡查防守,落实水库、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重点加强水库、塘坝、水毁工程、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存在病险的水库要降低水位运行甚至空库运行。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5、农业农村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对受损较严重农作物制定补救措施,指导开展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6、教育体育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熔断机制”,突出户外锻炼、健步走等群众性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效强化安全管理。

7、文旅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控制水上、山地、野外等旅游活动人员规模,加大安全装备设施检查力度,对因极端天气产生重大风险的公园、景区等游乐设施,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

8、园林部门(综合执法局)要对因降雨和大风造成的倒伏树木进行处置抢救、清理和维护。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9、市政部门(综合执法局)要及时组织力量对受损户外广告牌和沿路临时设施进行加固工作,对受损的铁皮房、临时房等进行清理整治。及时维护修复城区排水设备,加大城区市政管网疏通力度,确保汛期重点区域和路段排水排涝畅通。同时要督促做好广告牌匾加固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10、工信部门(经济发展局)要指导工业行业及时加固修复受损厂房、院墙、标志牌、户外设施设备等部位,做好主汛期来临前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11、交警部门(交警大队)加快修复受损的交通标识及交通信号灯。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12、应急部门(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危化品领域、工贸企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督导各级各部门抓好当前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3、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检查抢修受损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线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14、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农村民房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民房,特别是危旧房屋、笆子墙和土坯房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强降雨、主汛期来临时,对存有隐患的房屋,要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必要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撤离群众,做好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步做好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分兵把守、严盯死守,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和灾情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开展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做好报灾准备,时刻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生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采集现场视频、图片等资料。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避险安置,及时给予生活救助。

五、请各街道、各单位部门把救援力量情况(队伍人员)、物资储备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应对方案、重点区域(明确到人)情况于2021年8月22日12时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步报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室。

联系人:王麟             联系电话:13563210299

邮  箱:sdzzgxq@126.com

        zzgxqwmk@126.com

                 枣庄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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