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116
  • 主题分类: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信息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形式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1

法定基础信息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领导信息

本单位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信息

规范性文件

及时发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规范性文件编号、文号、有效性和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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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本部门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和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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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结果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政府门户网站链接至政务服务网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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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3

处罚强制信息


本级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级政府部门做出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7

重点领域信息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以及重点部门的绩效文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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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政府重

工作部署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每季度

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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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公开并及时更新本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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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事后公开

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执法结果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开

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数据统计年报

131日前

10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集中公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内容、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检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清单要素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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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

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131日前

抽查结果

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决定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1

安全生产

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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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级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等应急预案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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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各类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以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及时更新

13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乡村振兴、绿色转型、减税降费、稳就业保就业、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开展有关政策文件的多形式、多角度解读

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小程序、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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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互动交流


咨询建议类栏目的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和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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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重大会议

会议公开

公开本部门会议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并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内容

会议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会议解读

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关联公开会议议定事项(文件)及有关解读材料,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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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方列席

公开列席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或企业法人,以及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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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众参与

建议提案办理

总体情况

2023年度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办理结果

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复文全文或摘要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

17

政府开放日


部门组织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18

组织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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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准确完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提供的网站或专栏链接可用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公开并动态更新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素准确、详细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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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县级以上部门于131日前公开,县级政府于220日前公开,市级政府于310日前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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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组织保障

组织领导

工作机制

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调整情况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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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责任人

23

业务培训


各部门业务培训计划及培训进展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4

工作推进


各部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每季度

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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