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92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 标  题: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枣庄市气象台 2021 年 06 月 29 日 11 时 50 分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中部、北部正有雷达回波影响,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早晨我市仍有雷雨或阵雨天气,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局部可能出现短时强降水和 6~7 级雷雨大风。12 时 59 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中、西部已出现40 毫米以上的降水,预计今天下午到明晨我市仍有降雨,部分地区累积降水量将超过 50 毫米。为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指示 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强对流天气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 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 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 力以赴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落靠责任,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最不利情况,强化工程巡查防守责任、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城市防汛排涝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以百分之百的准备应对百分之一的可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前,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降水蓝色预警,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一律封闭危险路段,重大风险的景点、景区和索道、 摩天轮等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要果断关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间断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二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防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别是落实好 5 月

27 日全区防汛工作部署会暨安全生产工作推荐会精神,强化对在建工程、各类水库、河道堤坝、险工险段的巡查防守,加大对下沉式立交、地下空间、易积水路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监控排查力度,扎实做好工业企业、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汛安全。

三要突出抓好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高度警惕强对流天气带来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严格落实 落细工作措施,加强监测预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做好 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切实做好城市内涝及安全防护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城乡排水管网和排涝设施提前组织开展排查检修,做好排水管网疏通、地下空间防护和低洼地带应急排涝等工作。对积水积涝严重的地段,要提前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和隔离设施, 并安排专人进行 24 小时盯守。

五要加强气象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传播。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且即将进入主汛期,降雨日数和降雨量将明显增多增强,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气象)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及时做好预报预警服务等工作。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城乡水务、气象)、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党群工作部(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衔接联动,加强气象联席会商分析和情况汇总,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和防范部署向公众发布,引导社会公众和村居组织提前做好紧急避险准备。

六要做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次生灾害预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不利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 产事故发生。要迅速组织力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 弱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1、住建部门(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要对各施工工地、危旧老房、简易厂房、建筑临时工棚等全面排查,重点抓好防风、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强对 建筑工地巡查,加快破损围挡、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修复加 固,确保安全。及时对在极端天气中受损的危旧房屋建筑采取加固修复措施。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2、自然资源部门(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要重点对危险坡段、地质灾害易发点开展巡查检查,及时转移安置高风险地 区人员。要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 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3、水利部门(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重点堤段、河道水道、病险水库、淤地坝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确保不堵塞、不溃堤、不垮坝。要强化水 利工程巡查防守,落实水库、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和在建工程安 全度汛措施,重点加强水库、山塘、水毁工程、在建工程的安 全管理。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存在病险的水库要降 低水位运行甚至空库运行。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 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4、农业农村部门(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对受损较严重农作物 制定补救措施,指导开展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 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5、园林部门(综合执法局)要对园林苗木等设施进行加

固处理,对因降雨和大风造成的倒伏树木进行处置抢救、清理 和维护。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6、城管部门(综合执法局)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户外广告牌、沿路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工作,对受损的、具有现实危险 性的铁皮房、临时房等进行清理整治。及时维护修复城区排水 设备,加大城区市政管网疏通力度,确保汛期重点区域和路段 排水排涝畅通。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7、工信部门(经济发展局)要指导工业行业及时加固修复受损厂房、院墙、标志牌、户外设施设备等部位,做好汛期 来临前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8、交警部门(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确保出行安全。要加快修复受损的交通标识及交通信号灯。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 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9、应急部门(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危化品领域、烟花爆竹领域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督导各级各部门抓好当前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0、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检查 抢修受损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线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和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同步做好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11、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农村民房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民房,特别是危旧房屋、笆子墙和土 坯房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强降雨、主汛期来临时,对存有隐患的房屋,要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必 要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撤离群众,做好转移安置,确保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步做好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 援物资储备、调用、补充、轮换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分兵把守、严盯 死守,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要强化值班值守。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人员值班,及时做好各方面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领导干部要上岗带班,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的值班工作。要认真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有灾据实报送损失情况,无灾及时报平安。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气象、农业)、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 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评估,确保灾情统计报送及时全面准确,杜绝信息漏报、 迟报、误报、瞒报。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做好灾情信息发布。

枣庄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枣庄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高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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