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88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执法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方式:0632-8878199
二、执法职责、权限
办理涉及对外劳务、商贸流通业管理等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和关联事项。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3.《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5.《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6.《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7.《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监督部门: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电话投诉:0632-8693709
邮箱投诉:gxq86937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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