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6-00620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工作
- 成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 标 题:夏季高风险餐饮业态食品安全提示函
- 效力状态:有效
夏季高风险餐饮业态食品安全提示函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持续,烧烤、夜市、大排档等户外餐饮消费进入旺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夏季高风险餐饮业态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注意事项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晨检,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规范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按需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定期清洁、校准、维护设施设备,确保设备设有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并持续有效运行。
(三)严把原辅料采购储存关。严格查验供应商资质,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食材;食品原料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放置;冷冻(藏)贮存食品时,不得堆积、挤压存放。及时清理腐败变质与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四)严把加工制作环节关。生熟食品分开处理,刀具、砧板、容器严格区分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肉类、蛋类、豆类等食品需烧熟煮透。
(五)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配足配齐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置能够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水池,并保持专用;使用符合要求的餐饮具洗涤剂和消毒剂,规范清洗流程。
(六)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二、致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理性健康消费
(一)就餐选择“三查看”。一看商家公示证照是否齐全;二看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三看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
(二)食材鉴别“四注意”。注意肉类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注意海鲜类鲜活程度;注意蔬菜新鲜度;注意食品是否存在异常颜色。
(三)消费过程“四做到”。做到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做到文明就餐公筷公勺;做到索要保存消费凭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持续开展食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巡查及抽检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投诉举报电话。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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