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210
  • 主题分类: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 标  题:【消费提示】考生们这份食品安全提示收藏好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提示】考生们这份食品安全提示收藏好

随着中高考临近,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温馨提示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考生及家长考试期间注意食品安全,特作如下提示:

提示一

各考点及周边等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原料采购、运输、贮存、清洗、加工、烹饪、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及饮用水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要规范操作防止食品交叉污染,严控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烧熟煮透。

提示二

考生在家饮食,购买食材应选择新鲜、无腐败变质原料,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具、砧板、容器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尽量不食用冷食类食品、生食类水产品,慎食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油腻、刺激性大的食品,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

提示三

考试期间,考生要注意合理膳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食用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提示四

家长应参照考生平时的饮食习惯,考前切忌盲目改变食物种类,不轻易食用以前未吃过的食物,以免引起食物过敏或肠胃不适。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选择正规超市,并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

提示五

考生选择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摊点和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就餐消费应及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提示六

考生选择网络订餐时,应“无接触”配送,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综合评价、谨慎下单。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店订购以缩短食品配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安封签”有无损坏,餐食是否被污染,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提示七

考生及家长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就近到正规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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