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143
- 主题分类:重要部署执行措施与分工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15日
- 标 题: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及省内部分地市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形势严峻,为科学应对和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行政审批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近期全国多地通报新增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潜在风险,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从严从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庆伟
副组长:张利、张杰、沈建军、许圣国、孟斌、潘伟
成 员:褚治廷、刘翔翔、颜方廷、张泉、王敏、李纯、胡斌、胡军玲、李秋润、刘春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科,主任由许圣国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以辖区内冷藏冷冻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全区进行排查,及时通过“山东冷链”系统进行动态调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规范上传“冷链三证”(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消毒记录证明或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及时录入追溯系统,严格落实“三专管理”(专区存放、设置专柜、专人销售)。落实周检查制度,严查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药店管理,强化药店“哨点”作用。加强对各药店的线上巡查与线下督导,督促其对照疫情防控要求 ,落实药店哨点责任,重点检查药店是否严格执行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类药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及报送制度;是否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卫生消毒管理及个人防护、健康管理;是否监督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手部消毒,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并立即报告到街道疫情办,由街道疫情办安排村(居)进行追踪和排查;是否落实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措施。监管人员要加强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购入渠道管理,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票货账相符无差错,严防购入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严格落实药店“6+6”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三)抓好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管理。按照“摸清底数、弄清来源、管严渠道、管住市场、管牢货物”的工作思路,对企业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覆盖、无遗漏,对相关企业逐一建立台账,加强管理。要求企业对货物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按规定做好货物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消毒和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严厉查处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七不”行为,包括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四)强化快递物流网点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要履行好防疫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接受属地党委政府和管理部门监督。要求企业做到一是分区存放。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件要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委托核酸检测机构对邮件、快件进行检测,消除疫情隐患。二是登记备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人”“物”同防,建立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三是重点消杀。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所有邮件、快件都要严格进行全面消毒,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在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寄递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外包装,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对运输车辆、食品冷藏箱等装备、用具实施全面消杀,聚焦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储存单位邮件、快件寄递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四是专人负责。直接接触风险类邮件、快件的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邮件、快件处理过程中应重点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后未经洗消不得用手触摸口、鼻、眼等部位,做好上下岗前体温检测。
(五)全力做好“人物同防、人物同查、人物同检、应检尽检”工作。坚决落实人物同防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时限做到“人物同防、人物同查、人物同检、应检尽检”。依据《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的要求,按照“环节全覆盖、存量全检测、增量全管控、包装全消杀、物品全追溯”的工作措施,对辖区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非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药店从业人员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现场核查、提醒督促等方式及时了解各生产经营企业及各药店从业人员流动情况,掌握新进人员、离职人员、未返岗人员等具体信息,实时更新“应检尽检小程序”信息库。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人物同防”的原则,加强防控管控措施,对货物包装、车辆内外360°无死角、无遗漏,全面消杀,按照规定流程和操作规范对司机、车辆、货物分别进行核酸采样,确保“零病毒”输入。
(六)做好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提供政务服务的实体场所,办事群众多、人流量大、人员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体温测查、口罩佩戴、查验“三码”等,并对健康码异常、请假、近期途径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登记、上报,确保人人登记、有序进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后台,严禁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上岗服务,严格落实“一米线”规定,专人监督维护大厅秩序,严禁出现扎堆、不排队等行为。同时,定时加强服务大厅通风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每日消杀到位,建立消杀台账。二是做好现场异常情况处置。设置单独临时隔离区域,在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及时送进临时隔离区域,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和健康观察,立即向区疫情办报告,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他人员接触。三是继续鼓励群众进行网上业务全流程办理。鼓励群众通过山东政务网进行事项办理,减少现场办理。四是做好防疫物资配备。政务服务大厅免费提供医用口罩、75%消毒酒精、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方便办事群众使用,并及时回收清理垃圾。
(七)加强集体聚餐监管。一是按照“寿事禁办、丧事简办、红事缓办”的原则,配合商务部门做好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及酒店大型宴席)监管。二是提倡“公筷公勺公夹”,严禁私自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杜绝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使用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三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管,要设立体温检测点,提供安全无害配送容器,定时进行消毒,严格落实外卖送餐员体温检测、无接触取餐和无接触配送措施。四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餐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八)强化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一是要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如果本部门干部职工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或疫情传播所在地旅居史,或与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二是认真做好单位外出报备工作,出省、市需向主要领导申请报批,不要出境及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三是认真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符合接种要求的干部职工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有特殊禁忌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需将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或推迟)接种证明报区局备案。
(九)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督促好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猪肉、蔬菜农副产品,特别是当前医用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提醒告诫,加大力度查处价格欺诈、恶意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力度,更加突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药械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等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问题的底线。
(十一)开展重点商品广告监测与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广告的监测与监管工作,对宣传产品治疗功效,夸大预防治疗效果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查处。
(十二)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办。切实做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办线索办理力度,保证单位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
(十三)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对疫情中涉及本系统的舆情信息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随时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加强分析研判,跟踪发展态势,及时报告舆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等现象,有效开展疫情报送、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站在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高度看待疫情防控工作,将其作为检验政治担当自觉不自觉、“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重要标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要织密责任网络。按照“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包联包抓和具体督办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落实。
(三)要落实工作举措。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要求,逐条逐项地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动态形成清单台账;按照严于以前、好于以前的原则,聚焦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抓常、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以担当作为服务全区防疫大局。同时加强与公安、农业、商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决执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到监管一线开展监督检查,要强化应急保障,确保应急值班24小时通讯畅通。业务科室办理正常业务外要全部参与防疫工作中。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现重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