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0676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18日
- 标 题: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延续)
- 效力状态:有效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延续)
一、事项设定层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二、设定依据及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主体:企业法人
四、办理条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原件1份,纸质和电子版)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1份)
六、数量信息: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无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电子政务等途径将相关材料提交到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也可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现场进行提交,并按照要求从相关网站平台进行申请。。
2.办结:核准。
十、办理方式: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十一、受理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2窗口
十二、受理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13:4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十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十五、承诺期限:即办
十六、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8359566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gxzwfw.sd.gov.cn
二十、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690316
二十一、空表、样表下载网址: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gx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