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443
  • 主题分类:项目安排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标  题:高新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新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以下简称“入库指南”),相关事宜如下:

一、编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2、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

3、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鲁乡振发〔2021〕2号)

二、总体要求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本方略,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擅自拔高或降低目标标准。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入库,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不得入库。

三、调整优化入库项目

(一)入库项目基本内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后期管护责任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未进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衔接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二)科学规范有序建库。一是精心谋划,科学建库。提前谋划项目布局,科学论证项目入库,做到科学建库、规范管库、高效用库相结合,确保入库项目能落地、有实效。二是规模适度,合理建库。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所处发展阶段、上级资金投入和自身财力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当年度到县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确定下年度入库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总规模。三是有进有出,动态建库。项目入库审定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11月份完成项目入库的各项工作。项目入库时间最迟不晚于12月底。

(三)调整优化项目支持重点。要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有条件的可以探索政策集成,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高项目总体效益。

四、入库项目类别

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必须是围绕巩固脱贫成果需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和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而实施的基础设施类和产业发展类项目。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聚焦短板弱项,支持弥补提升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进行支持。

(二)产业类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五、严格项目入库程序

村级项目按照“村申报、街道审核、区级审定”程序,街道级项目按照“街道项目单位申报、街道政府会议审核、区级审定”的程序,必须执行“三公示一公告,一审核一论证一审定”的有关要求。

(一)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街道。拟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共 11 项):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具体内容可按照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入库指标设置作相应调整)。

(二) 街道审核。各街道要积极与有关行业部门对接,分析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及要素保障条件,明确入库项目负面清单,不符合规划、土地、环保要求的项目以及非支持乡村振兴的项目,禁入2024年度项目库,购买资产类项目也不允许入库。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项目单位提交入库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项目申请书要明确建设任务、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主要内容。审核通过后报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            

(三)区级审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级乡村振兴部门报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严格执行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级、区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公示后,报送区级行业部门及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进行论证和审定,程序同上。

六、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管理

坚持把全流程严格管理作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根本保障。一是项目谋划时间“严格”。严卡项目库建设行动时间节点,为街道、村留下充足的项目谋划时间,项目谋划成熟的街道可联系主管行业部门,共同实地踏勘项目,充分沟通,提高项目谋划质量。二是项目入库标准“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各级政策规定,明确项目入库“负面清单”,衔接资金安排项目一律从项目库中选取,确保项目计划备案质量高、可行性强。三是项目实施顺序“严格”。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等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优先安排,尽快实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支出预付款。四是项目动态调整“严格”。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项目“有进有出”,对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和带动能力强、资金使用效益高、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项目,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对其他行业部门已实施项目及时调整出库,有效避免重复安排。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相关文章
高新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