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264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公众的必要手段。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应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自学业务知识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额外的负担。

(二)‌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应全面、准确、及时,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财政预算和决算、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稳岗就业、公共文化体育、乡村振兴等方面。政务公开内容应符合单位业务内容,准确公示相关情况;应根据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内容。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政务公开的方式也应与时俱进。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的公开方式,利用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提供在线查询、互动交流等服务,使政务信息传播更加广泛和便捷。同时,不断学习兄弟单位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四)‌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

政务公开不应仅仅是单向的信息传递,更应该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通过开展公众咨询、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听取和吸纳公众意见,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吸收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

(五)‌保障政务公开的持续性

政务公开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政府应当定期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同时,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应当做到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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