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822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 标 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
二、申报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3.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审核通过,申请补贴资金。
4.办结:资金到位后,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限
1.收件受理:即时办结
2.审查:0.5个工作日
3.审批:0.5个工作日
4.资金申请发放:依据财政拨付时间
六、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现场办理
电话:0632-86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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