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308
  • 主题分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22日
  • 标  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的通知》(枣农办字〔202218号)精神,由枣庄职业学院负责承办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二、培训对象

身体健康,年满16周岁,专业种植能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女农民、村级组织中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方面的骨干农民。

三、培训形式

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分专业种植能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女农民、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等四个培训专题,三年内不重复的培训学员综合运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在线学习等形式,聚焦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队伍,促进现代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培育标准范围

利用市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按照2500/人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由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广校)具体实施,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学员报名。高新区与薛城区共同申报,不下达具体培育任务。

五、申请程序

2022年高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街道逐级推荐,市、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组织学员参加枣庄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枣庄职业学院承办的学习班,由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与组织实施。

监督渠道:0632-869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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