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290
- 主题分类: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 标 题:关于井字峪片区、南石东村三期棚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井字峪片区、南石东村三期棚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山东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井字峪片区、南石东村三期棚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井字峪片区、南石东村三期棚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批复如下:
- 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兴城街道,黑龙江路以北,三亚路以南,长白山路以西,武夷山路以东。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1977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359.37平方米。主要建设多层住宅楼及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等。
项目原占地类型为耕地和工矿仓储用地,现已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本项目土石方总挖方40.92万立方米,总填方22.57万立方米,借方量20.80万立方米,弃方量39.15万立方米。项目弃土去向和借土来源均为枣庄鼎坤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枣庄高新区黑石岭村的渣土场。
项目总投资25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3000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7月完工,工期共34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基本充分,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设计水平年取2024年。同意《方案》对项目的选址、建设方案、布局进行的分析和评价,认为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项目及项目区现状分析基本符合实际,项目区地貌类型为平原,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项目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土壤侵使模数为260t(k㎡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a),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
四、方案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
五、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98 h㎡,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管辖区域。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表土保护率97%、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6.85%。
六、水土流失监测内容、方法及结论基本同意。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13.98h㎡,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515t,可能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63t。
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典型设计基本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排水工程等;植物措施包括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撒播草种等;临时措施包括临时覆盖、临时排水、临时沉沙池、洗车沉淀池等。
八、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基本充分、取费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总投资290.0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0.81万元;植物措施费120.49万元;临时措施费75.00万元;独立费用31.53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8.00万元,监理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5.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77276万元。
十、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下阶段的各项工作: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监测;2、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3、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认真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及时向我中心报备;5、配合我中心开展的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和监管工作。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