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628
  • 主题分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11日
  • 标  题:关于对2022年度枣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对2022年度枣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枣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单位申报的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枣农字〔2022〕9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62号)要求,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投票表决等程序,高新区刘延增评审通过农民农艺师、孙中国评审通过农民助理农艺师。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市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通讯地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浙商大厦211室)  

联系电话:8690078  邮箱:gxq8691369@126.com

邮政编码:277000

附件1:2022年度农民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

附件2:2022年度农民助理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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