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625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补贴审核

2.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3.受理单位: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4.办理条件: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5.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原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役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等。

外部共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取企业注册及营业执照信息;民政部门:获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

6.基本流程:

(1)申请人去银行打印贷款凭证;

(2)申请人持凭证到区担保中心递交材料;

(3)区担保中心审核合格将材料报市担保中心;

(4)市担保中心报市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拨付贴息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9.咨询方式:0632-8691030

10.办理地点: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三楼303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