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620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就业登记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就业登记
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13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在高新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六、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表》(个体私营、灵活就业登记用)
《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就业登记用)
七、办事流程
1.个体私营、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向公共就业经办机构提供就业登记表信息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提交就业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提交就业登记信息;
2.公共就业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审核就业登记信息。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632-8691030
十一、办理地点
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三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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