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540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 标 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效力状态:有效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枣政办发〔2022〕3号)
四、申请主体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五、受理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后,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六、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4.银行代发工资流水;
5.身份证复印件;
6.社保补贴缴费明细;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营业执照副本
七、办事流程
1.小微企业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线上申请:登录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就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632-8691030
十一、办理地点
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三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