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48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20] 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2020]字 78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我中心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机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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