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2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20] 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2020]字 78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
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得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我局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做好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培训体系,依托通过现场培训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
(四)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