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44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20] 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2020]字 78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动做好正常解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解读要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要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统筹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等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二)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积极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相应幅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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