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4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20] 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2020]字 78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决策公开。把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社会公示等方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按照标准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执行到位。
(三)严格把控推进管理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开。
(四)结合实际推进服务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我中心公共服务目录,公布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五)及时有效推进结果公开。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结果的公开。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何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