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373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3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临时救助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临时救助申请指南
1.申请家庭或个人向实际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救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镇(街)即时审批,并完善审批材料,报区(市)民政部门备案。救助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报区(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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