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328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标  题: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

二、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标准由区(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条件

在枣庄市行政区划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
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提供毕业证书;
   3.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五、办事流程

1.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补贴申请材料向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

2.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查验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查验相关信息,整理归档补贴纸质材料;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补贴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网办渠道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即时办结(不包括公示及资金拨付时间)。

  1. 办理地点及服务电话

高新区:光明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2308691030

兴仁街道:德仁路666号兴仁街道人社所,8699068

兴城街道:宁波路969号兴城街道办事处,8674216

张范街道:大连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张范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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