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65
  • 主题分类:政策制度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标  题: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团委,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职能、统筹谋划、协调配合、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强化保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集中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明年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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