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7-00161
- 主题分类:政策措施及解读
- 发布机构: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 标 题:关于进一步摸清金融精准扶贫融资需求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进一步摸清金融精准扶贫融资需求的通知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高新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操作办法〉的通知》(枣高扶贫组办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区金融融资需求的有效对接,现就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带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意愿和能力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扶贫项目融资需求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无融资需求进行筛选统计,汇总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融资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对有融资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底审核,对符合“四有”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枣庄高新区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账户管理合作协议》(下简称合作协议)规定出具“富民农户贷”资格认定审查表,并引导贫困户对接高新区农商银行下属支行。
二、努力发掘区域内各类优质经营主体,对有意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统计,对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协助经营主体制定带动脱贫方案,对确实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依据《合作协议》出具“富民生产贷”资格认定审查表,并汇总填写《带动脱贫生产经营主体统计表》(见附件2)。
三、对辖区内确定的扶贫项目进行融资需求摸底,积极利用金融融资做大做强扶贫产业。统筹利用当地发展资源,对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专项扶贫项目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统计表》(见附件3)。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金融扶贫政策和贫困户特点,利用各种方式、渠道,采取贫困户能接收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宣传讲解金融扶贫政策。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对融资需求情况进行逐户、逐个经营主体、逐个项目调查摸底,认真填写统计表,并将统计表于每月初3号前报送至区扶贫办。
联系邮箱:gxqfpbgs@163.com;联系电话:862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