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007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文 号:枣发改价格〔2023〕104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标 题: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 号)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民政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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