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4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16日
- 标 题: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第2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第2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切入点,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目标要求
以规范公开行为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目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全面推进经济发展领域的办事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民政工作信息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可信,结果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和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坚持职能定位的原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应结合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
四、公开内容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信息。
2.反映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
3.需主动公开的有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当面递交申请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公开的信息。
五、公开的形式
要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布通告等形式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推进公开
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
(二)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公开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公开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