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103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 发布机构:国土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标 题:高新区国土住建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国土住建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高新区国土住建局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条件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
六、办理期限
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60个工作日。
七、申请人权利和救济渠道
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国土住建局
投诉电话:0632-8061317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632-8693058
办公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6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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