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266
- 主题分类: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发布机构:国土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08日
- 标 题: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专项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专项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一、关于电动三轮车、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
1、物业公司与兴安花园C区业委会协商:在小区每栋楼北面宽敞路面靠边划标线,引导业主将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有序停放在标线内。
2、每栋楼北面路沿石内安装充电桩,以免乱拉飞线,解决业主充电难问题。
3、在小区宣传栏、单元门厅张贴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消防安全宣传海报。
二、关于加强防火检查、夜间巡查措施
1、消防巡查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2、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签字;
3、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德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理,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当值人员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4、负责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和车场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负责巡查车辆及车场设施情况,做好车况记录,如发现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有损伤或擦痕时,请立即上报当班队长或物业。
6、进入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或指定区域,如地面)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居民活动场所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7、巡逻岗保安应按保安部门规定的时间间隔打点巡逻,夜班巡逻岗保安必须手持强光灯进行巡逻,对光线不足或死角的地方,用强光灯进行照射,排除藏匿的小偷或可疑人员。
8、巡逻岗保安应按保安部门的规定,检查应上锁的门,对未上锁的门窗采取安全措施。并填写安全通知单,塞到门缝下面以通知住户。
9、巡逻岗保安应检查改造工程、装修工程及新施工现场,以确保其按规范安全施工,即可燃气体的使用、危险化学用品、施工现场的隔离等。发现违规操作均应记录下来并上报保安经理。
10、巡逻岗保安应调查并登记所有可疑的行为。
11、巡逻岗保安应与停车场、车库的保安、录像监控室的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12、巡逻岗保安在遇到异常事件时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或物业领导。
13、巡逻岗保安在遇到可疑人物时应高度警惕,并通知录像监控室进行监视。如果当时不能使用监控设备或不在可监控区域,保安应跟踪该可疑人物直到确信不存在问题为至。
14、巡逻岗保安在遇到客户、家属、员工、患者发怒、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15、巡逻岗保安应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时发生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双向对讲机、传呼机等。
16、巡逻岗保安在和接班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离岗,并在交接班时立正、互相敬礼。如因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保安人员应该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