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499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街道,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

为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主动解读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展示政府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切实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政府要求,确定于8月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托“政府开放月”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征求群众对政府部门政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充分了解、认可、参与政务工作,加快推进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活动主体

街道,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政府开放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开放对象

在枣庄高新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主要包括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市民代表、基层群众、学生等。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浏览体验。邀请公众观摩部门办公运行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安排专人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举措、特色亮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参观调研。邀请公众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充分听取群众对重大决策制定的意见建议。

(三)政策解读。开设政策咨询点、政策宣讲点,为市民群众和企业“面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

(四)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部门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在“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公众代表的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作好专项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五、活动安排

本次“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7月31日)。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全面做好“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单位于7月12上午10点前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活动对象、参加人数和报名电话等,报政务公开办微信群,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媒介进行宣传,广泛征集群众参与。

(二)集中开展阶段(8月1日—8月30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活动方案要求,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月”各项活动。各部门单位要于活动开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通过媒体、报刊广播等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活动规模效应。

(三)总结验收阶段(830831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政民互动、群众参与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于831日前将本次“政府开放月”活动的总结资料、新闻报道链接报区政务公开办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是切实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增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拟定本单位活动主题,周密做好实施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等内容扎实开展好本次“政府开放月”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鼓励各部门单位通过云直播、VR 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报道,认真总结“政府开放月”系列的新方法、新成效、新经验,促进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轨道。邮箱gxq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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