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3-0011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安排部署,枣庄高新区及时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按照国办要求,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组织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政府网站运行情况良好。
二是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我区统计在案的政务新媒体13个,其中微博3个、微信公众号8个、微信小程序1个、抖音1个,均有专人进行信息维护。第一季度,我区对13个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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