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07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1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
为深入推动政民互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地实施,有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开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廉洁高效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活动主体和时间
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各集团、运营公司负责“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第三季度“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活动方式
(一)浏览体验。邀请公众观摩部门办公运行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安排专人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举措、特色亮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参观调研。邀请公众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情况,充分听取群众对重大决策制定的意见建议。
(三)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
(四)意见反馈。在“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公众代表的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意见采纳和所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公众进行反馈,向社会公开。
四、开放对象
“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前,活动举办单位要拟定代表人数及分配名额,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和活动报名方式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上发布活动公告,公开邀请市民代表参与活动。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市民代表人数严格控制在5人以下。“三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查验不合格人员暂不参与此次活动。请各单位在活动过程中严格做好人员排查和把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已列入枣庄高新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纳入考核成绩。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树立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推介。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拟定本单位活动实施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等内容,扎实开展好本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增强宣传效果。请各单位将“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于9月17日前报至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载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活动现场配齐配全口罩、酒精等防护消杀用品,坚决落实测温、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有关部门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三季度“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报至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626577。电子邮箱:gxqzw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