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7-00170
  • 主题分类:审计信息
  • 发布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7年04月12日
  • 标  题: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对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区(市)目标任务未完成。峄城区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40套未完成;市中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户,实际完成19户。

2.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高新区保障房资金1515.03万元、公租房补贴91万元,山亭区公租房补贴426.56万元,市本级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资金173.76万元,闲置一年以上;2015和2016年度,薛城区、峄城区未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别是194.5万元、1733.27万元

3.购买棚改服务政策未落实到位。台儿庄、峄城区2016年新开工项目未按规定购买棚改服务;滕州市小清河、大同中路区域等7个项目的购买服务款3.13亿元,薛城区何庄社区等4个项目的购买服务款4.74亿元未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4.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枣矿联鑫家园三期棚改项目、薛城新华街棚改项目、台儿庄区2个公租房项目为2013年前开工,截至2016年底仍未建成。

5.项目管理不规范。高新区将保障房配套工程违规转包;山亭区桑村镇田园新村、市中区“山亭人民医院宿舍棚改项目”和台儿庄文化路片区,未取得用地、规划和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薛城区4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成面积超过规定标准。

6.住房保障分配管理不规范。滕州市18户、台儿庄区7户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变化,不符合公租房享受条件;峄城区、山亭区和薛城区共4户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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