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111
  • 主题分类: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标  题: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
  • 效力状态:有效

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政府采购难题,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聚焦“工业强区、产业兴区”目标任务,聚力打造“阳光采购”。

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监管工作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工作情况。今年以来,1-5月份累计完成招标采购项目15项,采购预算金额781.8万元,中标金额746.3万元,节约资金35.5万元,节支率4.5%。2022年完成网上商城项目86项,成交金额40.81万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改革工作,高新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统一更新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相关电子印章信息,高新区共22个预算单位,已全部更新电子印章信息。并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时转发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财采【2021】4号)的文件,已下发给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据统计,高新区采购人均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意向公开工作且意向公开时间均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天。构建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制度。要求采购人切实履行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市场状况,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

二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工作及时更新。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区采购限额提高到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6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提高到货物、服务200万元,工程400万元。为进一步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对全区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工作,按照先单位自查后财政部门核实的工作步骤,已于三月底前全面清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一步保障了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并与今年开展政府采购信息保密专项检查,高新区财政局根据枣庄市财政局与枣庄市国家保密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息保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方案,联合预算单位对各自单位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进行自查,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政府采购信息保密”工作自查,截至目前,2020年以来高新区22个预算单位512个项目,经各单位自查,高新区已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不存在信息涉密内容、敏感内容、个人隐私内容。不存在将本单位账号交由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枣财采〔2022〕7号)文件精神,科室组织出台《高新区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枣高财监〔2022〕12号),组织开展检查,并于5月中旬召开全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业务培训会。本次检查分为五个阶段:5月16日至5月27日为自查阶段;5月30日至6月1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检查方式为区财政局组织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区内22个预算单位开展集中检查;6月20日至6月3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检查方式为市财政局组织检查组对区进行抽查,7月1日至7月1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各采购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7月27日前为处理处罚阶段。

三是进一步提高采购人自主采购权,提高预算和采购的执行效率。建立健全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加强对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方式选择、评审专家抽取、采购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

二、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企业政策 开展“惠企走访”有声有色

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枣财采〔2022〕6号)局文件要求,我区于5月10日出台转发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枣高财监〔2022〕11号),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10%(工程项目3%-5%)优惠。经统计,2022年1-5月份,全区招标采购金额787.11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787.11万元,占招标采购总金额的100%。超额完成了省、市等上级通知要求的任务。

二是开展代理机构和中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活动。5月初制定高新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向代理机构和中标供应商发放。此次问卷发放26余份,根据企业的反馈意见进行一对一帮助解决,提高企业满意度。

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服务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财政监督科于2022年4月采取电话回访形式,掌握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予以解决。2021年度高新区共47项项目,22家预算单位,47家中标供应商、9家代理机构;截至目前,电话回访企业56家,已全部完成惠企走访服务活动。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推进完善“网上商城”建设。制定了《关于公布〈枣庄市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枣高财监〔2022〕1号),进一步扩大“网上商城”覆盖面和采购规模,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数量,建立充分竞争机制,满足采购人多样化采购需求,提高交易效率。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做好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和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和“超预算不采购”。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加大对违规主体或事项的处理处罚力度。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落地生效。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管理、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推动代理机构专业化服务。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审批审核流程。完善修订高新区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立改废”工作,推进全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开展,努力营造社会群众、政府部门、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自觉普法、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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