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66
- 主题分类: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
- 发布机构: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 标 题: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枣高财[2021]3号)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枣高财[2021]3号)
枣高财[2021]3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的通知
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综指[202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99万元,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预算支出科目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政府经济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该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请严格按照《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及时完善区域绩效目
标(附件2),并按要求报区财政金融局备案。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2 |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 | ||||||||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
地区 | 专项实施期 | 2021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
省级补助 | ||||||||
市县资金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2021年) | ||||||
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棚户区改造 | 数量指标 | 棚户区改造 | ≥ 万套 | |||
筹集公祖房 | 筹集公祖房 | ≥ 万套 | ||||||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 万户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完成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开工完成率 | 100% | |||
基本建成完成率 | 100% | 基本建成完成率 | 100% | |||||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 100% |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分配入住率 | ≥60% | 社会效益指标 | 分配入住率 | ≥60% | ||
已保家庭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 ≥80% | 已保家庭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 ≥80% |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 ≥80%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 | ≥80%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