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57
  • 主题分类: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 标  题: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枣高财[2020]3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枣高财[2020]37号)

枣高财[2020]37号

 

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 知

兴仁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枣财预指[2020]5号)和山东省抗疫特别国债和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预算支出科目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政府经济科目列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经济科目列310“资本性支出”。

该资金为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督促项目单位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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