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151
  • 主题分类: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标  题:兴仁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兴仁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兴仁街道2023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高新区政法委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学用结合、多措并举,形成了街道办事处依法能动履职、村居依法有效治理、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公民守法意识增强的浓厚法治氛围,确保了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实施办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中共兴仁街道工作委员会全民依法治街委员会2023工作要点计划》《中共兴仁街道委员会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制定实施机关人员学法年度计划安排及学习要点,将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对标学习有机结合,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党内法规等内容,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法治教育载体,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

一是开展送法宣传活动。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单位,构建“网格化”法治宣传体系。整合辖区内资源,组织社区法律顾问、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利用重点时间节点和节假日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LED电子屏滚动显示、宣传车拉网式广播等形式将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接受群众咨询,利用居民微信群推送涉物业纠纷问题、安全生产等普法信息,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式的法治宣传格局。2023年以来根据《枣庄市2023 年“谁执法谁普法” “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3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8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80余次。

二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各村、社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学法用法学习活动,把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党内法规等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组织机关人员尤其是新提拔科级干部、新入职的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素养能力学习、建设法治政府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及干部行政执法考试,确保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懂、弄通、用会重要法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网格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治带头人”15人,“法律明白人”44人;开展培训班、上岗考试等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加强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各村居实际情况分别打造宣传一条街、法治广场,目前全街道15个村居共打造法治宣传一条街10处,法治广场6处,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工作,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基层。

(三)抓实教育管理,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调查摸排工作,全部逐人建立档案,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每月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公益劳动、走访谈话等监督管理工作,且有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教育帮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排查方法采用了集中警示教育、分别谈话、分类走访等形式,逐一调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法、心理状况、思想动态、活动轨迹、日常交往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反常的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是否有重新犯罪的迹象等,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面对社会,强调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涉黑涉恶以及其它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年不间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了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党工委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定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保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健全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论证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并将规范性文件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进行风险评估。目前街道办事处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三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街道办事处及15个村、社区均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工委、办事处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并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讲座,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化解,定期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居民解决法律方面的疑问和咨询,服务群众65人次,法律咨询60余次。

四是健全完善述职述廉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工作,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快推进党风政风廉政建设。

(五)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推进村居法治治理

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关注舆情、宗教人员活动,做好邪教人员的排查,加强涉毒人员长期管控。

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认真办理“12345”政务热线、“枣解决枣满意”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逐一稳控排查化解。全年共摸排化解矛盾纠纷52件,办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1720件。

三是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全年共接收信访平台件、转办件72件,办结率为100%,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和重点人员红黄绿三级管控措施,完成重点信访事项6件,信访存量同比减少50%。

四是开展“全民反诈”和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防诈知识宣传,发动居民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达2.57万人,群众防诈意识持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同比下降。

五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清理整治乱堆乱放500余处、占道经营540余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600余起,乱贴乱画430余处,使辖区内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根治。

六是做好铁路沿线护路工作,加大对辖区内京沪高铁、枣临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七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辖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安全隐患120余处,下达消防整改通知书50余份、隐患排查告知书120份.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然存在着差距,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提高。辖区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不强,结合大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进行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吸引力不强,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参与度不高,普法宣传效果还需提高,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还需持续营造。

(二)法治学习还需进一步强化。由于基层事务繁杂,部分领导干部除集中学习之外,学法时间较为零碎,不够系统,有时会存在用到什么就学习什么的实用主义倾向,遇到难题习惯于翻文本、找案例、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不能很好地做到学用结合,法治思维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

(三)法治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大多需兼顾其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顾此失彼的问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虽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但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偏少。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兴仁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各类措施,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运用网络平台、新媒体、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率,拓宽宣传途径。同时,在内容上不断创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视频、策例等,增加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吸引力,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持续深入法治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制度规定,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

(三)持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信访和调解衔接机制,推行复议、应诉“并联”衔接工作机制,从源头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更加高效便民务实廉洁运转。

(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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