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043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部门。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内容上要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要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二、工作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组成专门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全面、真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要扎实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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