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2076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
- 成文时间:2019年10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0月16日
- 标 题:兴仁街道办事处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兴仁街道办事处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异地就医和异地急诊备案
1、服务环节和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确需转诊转院,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枣庄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急诊异地住院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处备案,备案时需提供急诊相关证明。
2、服务申请或办理所需材料:(1)经二级以上医院转诊转院患者提供《枣庄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2)异地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异地急诊入院病历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8699926
二、居民医保联网院医疗费用结算办理
1、服务环节和流程: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非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所需相关材料提供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由街道医保工作人员、初审后提交至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居民医疗保险窗口审核办理。
2、服务申请或办理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4)急诊或转诊转院证明原件;(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时限:区医保处受理30天结办
咨询电话:8699926
办公邮箱:dzl8695961@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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