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1573
  • 主题分类: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10日
  • 标  题:兴仁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 方案和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兴仁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 方案和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圆满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使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枣庄高新区“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和《关于明确“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为刚性目标,突出重点村(社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紧紧围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各类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PM2.5和PM10污染产生源头,统筹谋划,严格规范,精准治理,强化督查。扎实推进治企、降尘、控车等工作,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通过大力开展“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2019年4月1日—7月9日,共计100天),彻底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确保2019年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同比改善,为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专项整治      

1、立即对全街道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无发改、环保、土地等手续的企业,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进行清理取缔,实施分类施治。列入取缔淘汰类的,要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电力部门不得对其供电。    

2、对于发改、环保、土地等手续齐全的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实施标准化整治,未按照以下要求落实,禁止恢复生产。      

(1)破碎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外排有组织废气和主要产尘点及产生环节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相关标准要求。      

(2)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车厢密闭或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不得有物料遗撒。建设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出厂前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3)物料装卸应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并在装卸位置采取洒水增湿等降尘措施。      

(4)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临时露天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等控制措施。      

(5)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措施,在上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      

(6)物料加工与处理过程中易散发粉尘的工艺环节应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粉尘外逸。不能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      

(7)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其他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或覆盖。对厂区进入主干道前路段进行全时段保洁,不得有遗撒物料、积土积尘等,全面落实湿式清扫。      

(8)建立环保设施和环保制度运行记录。按标准建设监测平台。记录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洒水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的作业周期、用量等。      

(牵头单位:街道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开展非法采矿和露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3、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和核实的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以各类工程为名违法违规采矿的行为进行治理整顿,规范工程施工,坚决纠正私挖滥采行为。对私挖滥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列为涉黑涉恶线索报扫黑除恶办公室。      

(牵头单位:街道国土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      

(三)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      

4、以碳素厂、砖瓦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扬尘专项治理。工业企业周边两公里范围内车辆通行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路面平整无积尘,其他地面硬化或绿化、苫盖;对易产生扬尘部位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必须用车厢或篷布紧密遮蔽,冲洗清洁后出场;物料全覆盖或进棚存储;破碎、筛分、输送、下料口、料仓等生产系统全部封闭运行;粉碎机进料口安装高效喷淋设备,下料口安装除尘设备;装卸物料在封闭空间内进行或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按“门前三包”原则,对企业进出主干道道路全面实施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保洁措施,确保道路无积尘。对不能落实上述要求的企业或场所,实施停产整改。      

所有列入名单的工业企业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    

(四)开展各类工地(场所)扬尘专项整治      

5、建筑(拆除)工地扬尘治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封闭100%、场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工地出入口道路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所有拆除工程实施湿法抑尘作业。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达到规范管理要求;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停工工地(超过1个月的)要实施绿化或覆盖措施,杜绝扬尘。      

所有列入名单的工地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6、市政工程(道路)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施工实行分段施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位于区和街道规划区内的公路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措施。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进出车辆无明显扬尘。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所有列入名单的工地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      

7、国省道路(含高速道路)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施工实行分段施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位于区和街道规划区内的公路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措施。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进出车辆无明显扬尘。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所有列入名单的工地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8、重大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治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进出车辆无明显扬尘。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实现规范管理;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      

所有列入名单的工地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      

9、城区重点区域裸露地(渣土、建筑垃圾堆)治理。以城市建成区各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3公里范围为重点,对城市公共部位、城市道路两侧、单位庭院及住宅小区、临时闲置土地、建筑工地裸露地、裸露渣土堆及建筑垃圾堆、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近郊裸露地进行绿化或覆盖。      

所有列入名单的裸露地(渣土、建筑垃圾堆)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治理。      

(牵头单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      

(五)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10、渣土运输车辆整治。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净化渣土运输市场,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建筑渣土要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严禁乱倒,并采取篷盖、绿化等措施对渣土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建立渣土运输长效监管机制,对渣土运输全时段监管。      

此项任务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      

11、城区道路保洁。城区主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非结冰气象条件下实施冲洗保洁。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实施道路保洁全覆盖,加密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每周至少机洗1确保路面无积尘,行驶车辆无明显扬尘。按“门前三包”原则,监督建筑工地对其各出入口一公里范围内外延道路内实施全面保洁,每天至少保洁两次,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    

此项任务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12、国省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全街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道路两侧大型货运车辆维修或停车点,一律实施地面硬化,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建立洒水、保洁制度,严禁货运车辆带泥带土上路。按“门前三包”原则,对门前通往主干道范围内道路和地面硬化,并实施保洁,确保无积尘。加强道路保洁,对管养范围内的全部干线公路坚持每天至少清扫2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应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同时每天实施雾炮降尘等措施优化路面质量,对损害严重路段进行修复,保持路面平整。确保路面无积尘,行驶车辆无明显扬尘。    

所有列入名单的企业或点源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13、城区内餐饮油烟治理。办事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油烟;区域内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烧烤,油烟集中收集净化,实现达标排放。依法规范、取缔城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实现“烧烤进院、炉子进店、炉具更换、环保清洁”基本要求。      

所有列入名单的企业或点源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硬件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牵头单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      

(七)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14、实施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建立秸秆;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村的具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上级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牵头单位:街道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      

三、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保卫蓝天百日会战”,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靠上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落实责任。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对口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严格标准,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节点,按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推进措施。建立健全摸底排查台帐制度、专项检查台帐制度、整改台帐制度,切实做到“底子清、措施强、整改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工作制度。高新区督察办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奖惩制度。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考核,对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不力,致使街道辖区环境问题突出的;对上级督办限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逾期未解决或解决不力的;对在环境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由区纪工委(监工委)和街道纪工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对市、区下达的治理整改任务,不能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主要负责人,第三次启动行政问责。      

附件: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任务清单      

兴仁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0日      


  

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任务清单

1、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村(社区)

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牵头单位  及责任人

完成时限

备注

点总支

村(社区)

包村(社区)科级干部

包村(社区)工作人员

1

兴仁村

非法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

刘灿       王超

王利吉   卜庆峰

付宁

王洪雷

经发办    刘明刚     王洪雷

长期坚持

2

洪洼村

马洪山    渐怀彪

李忠来  种庆

张敏

3

匡山腰村

种道岭    郝茂新

李涛 范运好

种衍员

4

东谷山村

颜方庭     王广霁

李宪龙    朱其炳

邢继刚 陈建国

颜方庭

5

西谷山村

杨其勇    杨其腾

葛飞延

王广霁

6

匡头村

王佗      王明明

杨鹏

胡安邦

7

西曲柏村

李洪杰                      李忠杭

田伟龙    田传锁

吕杨聪

刘圣帝

8

曲柏前村

侯传坡    侯传友

胡晓斐

李维龙

9

曲柏后村

卜庆刚    候化好

周轩正

李忠杭

10

光明社区

渐帅      何玲

曹会

周轩正

11

天安社区

王先浩

陶建伟

12

松江社区

时均红

任军 庞文河

13

兴安社区

梁斌

晁过

注:未纳入上表企业执行同行业企业或相关行业规定。

2、非法采矿和露天非煤矿山“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村(社区)

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完成时限

点总支

村(社区)

包村(社区)科级干部

包村(社区)工作人员

1

兴仁村

对发现和核实的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经查明有违法主体的矿山(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到位;对难以查明违法主体的矿山(点),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违法采矿现场要及时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防止死灰复燃。对从事盗采的采掘加工设施(设备)、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封扣押,及时处置。对以各类工程为名违法违规采矿的行为进行治理整顿,规范工程施工,坚决纠正私挖滥采行为。对私挖滥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列为涉黑涉恶线索报当地扫黑除恶办公室。

刘灿       王超

王利吉 卜庆峰

付宁

王洪雷

国土资源所     赵传军

长期坚持

2

洪洼村

马洪山 渐怀彪

李忠来  种庆

张敏

3

匡山腰村

种道岭 郝茂新

李涛   范运好

种衍员

4

东谷山村

颜方庭     王广霁

李宪龙 朱其炳

邢继刚 陈建国

颜方庭

5

西谷山村

杨其勇 杨其腾

葛飞延

王广霁

6

匡头村

王佗   王明明

杨鹏

胡安邦

7

西曲柏村

李洪杰                      李忠杭

田伟龙 田传锁

吕杨聪

刘圣帝

8

曲柏前村

侯传坡 侯传友

胡晓斐

李维龙

9

曲柏后村

卜庆刚 候化好

周轩正

李忠杭

10

光明社区

渐帅

曹会

周轩正

11

天安社区

王先浩

陶建伟

12

松江社区

时均红

任军   庞文河

13

兴安社区

梁斌

晁过

3、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渣土堆场“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整治内容

具体企业(点位等)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整治要求

完成时限

1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鲁控金融服务中心(兴仁村)

街道人大工作室    李涛

街道办事处            杨鹏             葛飞延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封闭100%、场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工地出入口道路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所有拆除工程实施湿法抑尘作业。现有工地已停工的,复工前必须达到规范管理要求;现有工地未达到规范要求的,要限期停工整改;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停工工地(超过1个月的)要实施绿化或覆盖措施,杜绝扬尘。

2019年4月15日前,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兴仁村           王利吉

2

枣矿智慧物流产业园(曲前村)

街道党工委书记   胡晓斐

曲柏前村         侯传坡

3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枣庄)暨枣庄公共实训基地

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忠来

西谷山村          杨其勇

4

拆迁工地、渣土堆场

兴仁农家乐

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忠来           东谷山 李宪龙

街道办事处      杨鹏              葛飞延

实施湿法抑尘作业、实施绿化或覆盖措施,杜绝扬尘。

2019年4月15日前,制度性措施需常态化保持

5

各类小型拆迁工地、渣土堆场

各包村科级干部   各村书记、主任

注:未纳入上表工地、渣土堆场等执行同行业或相关行业规定和所属村(社区)管理。

4、城乡道路、公共部位保洁和焚烧垃圾“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区域

整治要求

街道责任领导

办事处牵头配合部门

各村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城区道路

配合区建设局加大城区主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非结冰气象条件下实施冲洗保洁。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实施道路保洁全覆盖,加密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每周至少机洗1次。确保路面无积尘,行驶车辆无明显扬尘。按“门前三包”原则,监督建筑工地对其各出入口一公里范围内外延道路内实施全面保洁,每天至少保洁两次,确保路面见底色、无积尘。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对道路两旁的村庄、路域(“三线”)环境、公共部位进行规范化保洁,确保无成片垃圾和卫生死角。

杨鹏

城建办   宋超   环卫所  葛军

王利吉             马洪山             种道岭              李宪龙             杨其勇             王佗               田伟龙             侯传坡             卜庆刚        

长期坚持

2

县乡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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