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1569
- 主题分类: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10日
- 标 题:关于印发《兴仁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兴仁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期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根据《枣庄高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我街道大气污染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行动时段
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31日,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5%、10.3%,空气良好天气同比增加2.9%;确保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精神,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我街道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查问责,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覆盖。厂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设置喷淋装置。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效率。
全面排查工业炉窑。要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密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凡未列入排查清单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实施停产,坚决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炉窑。对无环评审批手续或环评审批手续与企业实际建设不一致的工业炉窑,要立即停产,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取缔。大力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二)狠抓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要求,严格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1万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严格实施所有拆迁工程实施湿法抑尘(包括雾炮措施)作业。预计闲置3个月以上或预计2019年11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重点做好东谷山拆迁和京台高速改扩建等大型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整治。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净化渣土运输市场,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建筑渣土要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严禁乱倒,并采取篷盖、绿化等措施对渣土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开展隔日夜查行动,建立渣土运输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时段监管。
大力整治道路扬尘。强化城区道路保洁,城区主次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加密清扫保洁和冲洗保洁频次,每周至少机洗1次。对管养范围内的道路,每天至少清扫2次,农村公路每周至少清扫3次。要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每天实施雾炮降尘等措施。严查物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三)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分类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项目清单。按照“动态清零”的原则,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特别是对石子厂、沙场等扬尘污染严重、反弹严重的“散乱污”企业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管重罚。对街道辖区内存在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板材加工等“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
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要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开采矿点,要依法及时处理。
(四)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配合区环保局和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9年3月底前,配合区直部门开展打击黑加油站和黑移动加油车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省道、企业自备油库、物流车队和渣土车停放点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对黑加油站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开展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存储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
(五)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深化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散煤治理,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方式,要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街道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并加大调控力度;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同行业内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八)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摸底排查,对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重点推进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
加强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含VOCs废水的输送系统在安全许可条件下,应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含VOCs废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密闭,排气至VOCs处理设施;处理、转移或储存废水、废液和废渣的容器应密闭。
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在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经发办负责指导、督促、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实施考评奖惩。街道办事处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将在线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机动车船污染、秸秆露天焚烧以及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治,供电部门按照环保部门提供的名单切断生产供电,确保停产到位;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按上限处罚并实施按日计罚,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的大气应急管控按照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统一领导,统筹推进预警预报、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横幅、粉刷标语、张贴通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措施。举报电话:8696236,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集中整治,对非法开采加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街道、村“两委”干部要密切配合,共同想方设法做深做细做实工作,坚决打击处理到位,在全街道掀起一轮打击污染大气违法行为专项斗争的新高潮,还群众一片绿水青山,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文明的幸福高新区。
兴仁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日